溫州:農村公路建管養納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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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中國公路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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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溫州市日前以市政府令的形式,發布《溫州市農村公路管理辦法》(簡稱《辦法》)。《辦法》規定,農村公路建設、養護與管理應建立“統一領導、分級監管、以縣為主、鄉村盡責”的管理體制,并納入縣(市、區)政府年度考核。 《辦法》自11月1日起施行。《辦法》規定,溫州市政府領導全市農村公路的建設、養護與管理工作,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和監督機制。市發展改革、國土資源、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,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共同做好相關工作。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是全市農村公路建設、養護與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,縣(市、區)政府是所轄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建設、養護與管理的責任主體。 在資金管理方面,《辦法》規定,農村公路的建設、養護與管理資金以縣鄉自籌為主、省級補助為輔,縣(市、區)政府應積極籌措并落實。農村公路建設、養護與管理支出列入年度財政預算,資金的使用、管理和審計實行分級負責、逐級監督管理,堅持專款專用。市級財政部門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,對考核優良的單位予以一定獎勵,用于農村公路建設、養護與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