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確保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活動取得實效,10月14日至17日,廳領導帶領13個督查組對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了暗訪督查,重點對省廳掛牌督辦的渡口碼頭安全整治情況進行了回訪。督查組共抽查了22個客運站、55處客運渡口、45臺客運車輛、81艘客渡船舶和11處建設施工場地,暗訪結束后與當地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換了意見,對發現的問題責令有關部門立即整改,及時反饋整改情況。從督查情況來看,全省交通運輸系統認真貫徹10月31日省政府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,召開了會議,成立了領導小組,制定了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方案,開展了前期工作,對省廳掛牌督辦的9處重大隱患均采取了整改措施并上報了整改情況,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保持了總體穩定。但督查中也發現了不少問題:一是安全意識不夠,部分駕駛員、船員無證或者是不帶證駕車(船);二是安全設施欠缺,一些渡船救生衣、救生圈配備不夠、放置不當,少數營運車輛安全錘缺失,個別地方安保設施不到位;三是安全基礎還有待夯實,仍然存在木質客船參運現象,渡口碼頭多為自然邊坡,站場、碼頭駐守值班制度未完全到位等。 11月21日,省廳召開安全督查情況調度會,廳黨組成員、副廳長鄒和平主持會議,聽取各督查組和行業管理局情況匯報,就如何解決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探討。會議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認真研究,從深層次和源頭上入手制定解決方案,并向全省交通運輸系統通報,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隱患整改到位,確保運輸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