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省交通運輸廳發出通知,部署加強普通公路橋梁養護與管理五項重點工作:一是要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完善橋梁明細臺賬,明確管養單位與監管單位,嚴格按照“三個一”(一座橋梁一名養護工、一名技術員、一名負責領導)制度落實責任人。二是明確新建或已實施改造的橋梁,必須通過竣工驗收才能納入管養范圍,暫未通過竣工驗收但已投入使用的,須明確臨時管養責任單位;正式實施改造的橋梁,按改造前的橋梁狀況進行清理,待項目竣工驗收后進行更新。三是對于廢棄公路上的橋梁,根據橋梁的技術狀況,及時向當地政府匯報,視情況采取封閉、拆除等措施;暫不能及時處置的應在現場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志,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。四是要求市州交通運輸局針對清理橋梁的技術狀況,提出改造方案和資金投入意見報同級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。五是要求各市州及時報送相關情況。對組織實施力度大的市州,省在資金安排上給予積極支持。